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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处处务会议制度
时间:2020-01-09

基建处处务会议是处领导研究、审议、协调和决定本处各项工作中重要问题的一种会议形式。

第一条 处务会议由处长(或由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第二条 参加处务会议人员主要是正、副处长、各科负责人、专业高工,列席会议人员(主要是根据需要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处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并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2)研究并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给本处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讨论审定基建处发布的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基建处各方面的重要活动和计划。

5)研究讨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及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等。

6)研究讨论各项目工程进度,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案和措施。

7)讨论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大额建设资金支出事宜。

8)研究讨论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9)讨论拟提交学校研究批准的事宜。

10)讨论决定处长认为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第四条 综合档案管理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处长签发后根据需要发给有关科室或人员。

第五条 会议决议由分管副处长负责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向处长汇报。

第六条 处务会议讨论的情况、决议过程和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处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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