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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及处领导岗位职责
时间:2020-01-09

 

  

(一)基本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负责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基本建设任务的职能机构,在校党委、校行政及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按基本建设的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基建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评审、修订、报批各校区的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负责校园规划的管理工作。

3.依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学校中长期基建计划。

4.根据学校年度基建经费安排,编制学校基建工作年度目标和基建投资计划,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根据基建管理工作的需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基建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基建管理工作行为。

6.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委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7.负责对校内基建工程的前期准备、立项报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保修等环节进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8.负责工程预算和竣工结算的校内送审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审核。

9.做好基建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并按规定送三亚市城建档案馆或学校档案馆存档。

10.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基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维护学校利益。

11.配合工程项目的招标和财务决算工作。

12.协助做好施工队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13.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⒈在校党委、校行政及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本处全面工作。

⒉依据学校有关部门制定的校园发展规划,负责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和实施。

⒊参与编制学校中长期基建计划,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工作计划和投资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落实。

4.建立和完善基建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基建管理工作行为,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和年度岗位目标,实施目标管理。

5.对校园内由本部门管理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全过程所需的各种上报审批工作。

6.负责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

7.认真做好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基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维护学校利益。

9.负责协调与校内外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工作,分管施工科、项目管理科。

2.参与学校各校区的总体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参与编制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计划、基建工作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

3.参与拟定学校基建工作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基本建设管理行为。

4.负责协助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建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报建、以及招标文件、工程合同的审核等工作。

5.组织协调工程预算(包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编审和竣工结算的送审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基建管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7.依法对学校基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进行管理。负责协调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8.协助处长做好廉政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9.负责基建工作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

10.完成校领导及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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