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学院三亚校区建设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3-08-08
为加强三亚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建设工程成本,保障三亚校区建设的顺利完成,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基本建设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由施工企业依据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编制《工程预算书》,并向监理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监理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后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工地代表、技术负责人核实工程量,财务负责人核实支付比例,经指挥部办公室讨论决定支付金额;指挥部办公室填制《三亚校区建设用款审批表》,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后办理支付。
四、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前,支付的工程款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比例。
五、各单位编制填写的各类支付单证,必须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完整、文字清晰、签批手续完善。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三亚校区建设用款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四一日
相关附件: |